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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

    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一、什么是电诈“工具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电诈“工具人”,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

    出现电诈“工具人”的原因:

    1、电诈分子需要将诈骗钱款分散转入多个层级的他人银行账户中,隐蔽诈骗钱款来源,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2、使用他人互联网账号,或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或用来发布违规广告、推广引流信息等;

    3、大部分电诈团伙都藏匿于境外,需要遥控利用境内的手机、插卡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冒充境内人员,方便行骗。如简易GOIP设备,“两个手机一条音频线”就可以制造一台遥控设备,等等。

    为此,电诈分子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的大学生等成为电诈“工具人”。

    法律与经济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有些“工具人”即便不涉嫌违法犯罪,但也要承担经济损失、账号被封禁等后果。

    二、诈骗分子诱骗人成为“工具人”的常见手法

    (一)高薪“兼职”、飞来“横财”?实际是电诈洗钱!

    1、租售“两卡”:诈骗分子以利益为诱饵,引导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

    2、帮助取现:诈骗分子以“帮助取现、日赚千元”为诱饵,招募人员从指定银行账户内取现转移到其他账户,获取佣金,帮助完成非法资金转移。

    3、跑分洗钱:诈骗分子以付佣金为诱饵,引导人员使用自己或他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跑分”洗钱行为。

    4、钱物互换: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订单或线下派人到店的方式,订购现金花束、现金蛋糕,或是购买巨额黄金、手机等,把非法资金转入店主账号后,将购买物品取走。

    5、兼职采购:诈骗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兼职“采购员”,将涉诈资金转入“采购员”账户并要求取现,再以各种理由将购买实物或现金取走。

    6、冒充机构:诈骗分子冒充扶贫资金发放机构、贷款机构等,以需要刷流水包装账户才能放款为由,要求扶贫金申请人、贷款人出借或邮寄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帮助刷脸辅助验证来转移非法资金。

    7、“优惠”充值:诈骗分子发布“话费充值”“油卡充值”“电费充值”等所谓优惠充值服务,吸引用户购买。用户通过这些非官方平台的慢充方式充值话费、电费、燃气费时,诈骗分子会修改充值链接,将充值订单与涉诈充值订单进行替换,从而转移非法资金。

    (二)“吸粉引流”“扫码送礼”?实际是电诈“前端服务”

    8、虚拟拨号:非法购买、使用Goip、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通道。

    9、协助转接:通过同时打开两部手机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完成电话转接。

    10、传播虚假信息:通过传播虚假广告信息链接到微信群、朋友圈等,或是发送诈骗短信给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

    11、赠“礼”引流:利用路边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行人扫码或是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

    12、兼职“话务员”:诈骗分子招募兼职“话务员”,要求以固定话术剧本,冒充客服人员拨打指定电话,并将受害者引流给诈骗分子。

    13、雇佣地推:诈骗分子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实施诈骗。

    三、怎样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1、学习反诈相关知识、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

    2、摒弃贪便宜、不劳而获等不良心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