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
一、负责建立健全大学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法治教育和应急演练;
二、负责大学政治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协助开展政治审查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处置不安定事端和涉稳事件;
三、负责大学反恐防暴设施设备的配备与维护。负责做好校园治安、反恐防暴、禁毒、扫黑除恶工作;
四、负责大学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组织监测与维修;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五、负责大学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对保安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校门出入管理与校内巡逻,保障校园秩序稳定;做好重大节庆日、大型集体活动的安保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侵害师生和学校安全的事件;
六、负责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七、负责大学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国安、公安、地方、社区、街道等部门联系,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八、负责办理大学教职工、在籍学生户口、人口普查及其管理工作;
九、负责履行其它安全保卫管理职责;
十、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
一、负责大学国防动员、兵役、民兵等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有关政策;
二、负责大学新生军训工作,制定军训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学生军训,组织考核学生军训成果;
三、协调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四、负责师生日常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国防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国防教育理论研究;
五、负责大学生兵役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学费代偿代补、动态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大学预备役人员管理,组织民兵和预备役人员训练;
七、负责完善和更新军事教研室、军事资料室、军事专修教室、国防教育展览室、装备器材库等硬件配套设施;
八、负责学生军训教官的选拔、培训和教育管理;
九、负责做好拥军优属慰问工作;
十、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