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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方案

    日期:2022年05月20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2〕109 号《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5月1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水平,结合大学实际情况,经5月19日大学第14次党委会审定,现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全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织密织牢党委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责任体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全力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谐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成立领导工作组

    组 长:秦裕辉、戴爱国

    副组长:易刚强、曾福生、刘鸿翔、彭清华、张玉芬、熊辉、廖菁(常务)、刘红华、焦珞珈

    组 员:张阳春、王召亿、陈志鹏、李铁浪、张湘明、余建明、贺林、张秋雁、李继红、王文波、李柏以及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负责总协调,由张阳春任办公室主任、王召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马骥、王艳。

    三、检查清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一)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学校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锁闭安全出口等简单粗暴方式落实治安管理、疫情防控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二级单位,且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执行并纳入消防安全信用惩戒;学校校舍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封闭;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一律依法追责。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保卫处

    责任负责人:张阳春

    (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巩固学校安防建设三年行动成果,积极落实《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地方标准,动态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四个100%”全面达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动态更新校园危险物品管控清单,加强校门值守与校地联动,防范发生校园暴力伤害事件。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保卫处

    责任负责人:张阳春

    (三)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应急演练,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加强教育舆情监测,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化解。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保卫处

    责任负责人:张阳春

    (四)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广泛开展“学校吹哨、部门报到”活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出版、违规销售、违法经营行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稳控周边重点人员,并落实动态管控、轨迹掌握和服务帮扶等措施。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保卫处

    责任负责人:张阳春

    (五)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

    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从业查询制度。要持续开展校园保安员清理整顿,配齐持有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发现保安员不符合有关规定,要及时调离保安服务岗位或依法辞退。要加强保安员培训演练,不断提高治安巡逻防控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保卫处

    责任负责人:张阳春

    (六)集中组织教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片。

    集中组织教职工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易刚强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责任负责人:章小纯

    (七)校车安全管理。

    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对于校车驾驶人承担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亡人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一律依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启动深度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深度调查报告应抄报上一级校车安全管理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刘红华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负责人:余建明

    (八)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食堂不能违规承包经营,要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要建立原辅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陪餐制度、除虫灭害卫生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责任领导:刘红华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负责人:余建明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要按照“四早”要求、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校园清洁消毒、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康宣传教育、家校协同防控,做好师生员工疫苗接种和核酸抽检。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责任领导:熊辉

    责任部门:校医院

    责任负责人:张秋雁

    (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

    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有效感知网络安全威胁,过滤网络不良信息,优化网络环境,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健全应用监管。加快门户网站 IPv6 升级改造,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责任领导:刘鸿翔

    责任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责任负责人:李柏

    (十一)校舍安全红线把守。

    学校校舍建筑规范、选址要达到规定的防灾标准,要具备抵御自然灾害的基础能力。学校要具有必要的减灾基础设施。要对校园老旧建筑、C级危房及各类学生聚集场所加强日常排查,要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各类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要及时实施转移安置、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刘红华

    责任部门:基建处

    责任负责人:贺林

    (十二)校园防灾减灾。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台账,定期加强灾害监测。建立健全工作预警机制,逐级落实联络员制度,组织学校及广大师生做好灾害应对与防范。切实加强学校校舍、特种设备、在建工程、抗震设防、地质灾害等领域灾害防治,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加强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风险管控,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和隐患点防灾预案。

    责任领导:刘红华

    责任部门:基建处

    责任负责人:贺林

    (十三)摸排校园周边违章违建。

    协助当地相关部门,摸排校园周边学生聚集场所特别是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及违章违法建筑物等,全面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

    责任领导:刘红华

    责任部门:基建处

    责任负责人:贺林

    (十四)校外实习实训安全。

    监督高校加强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前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与技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备案制度,明确备案范围、备案流程和相关具体要求,全面规范实习管理工作。设置并公布省、市、校三级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政策咨询、情况反映与申诉渠道,及时监测与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责任领导:熊辉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责任负责人:李铁浪、张湘明、各学院书记

    (十五)防范学生遭受不法侵害。

    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全面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依照规定及时报告。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责任负责人:张湘明、各学院书记

    (十六)集中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片。

    集中组织学生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廖菁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

    责任负责人:张湘明

    (十七)实验室安全管理。

    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危化品管理细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责任领导:曾福生

    责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教务处

    责任负责人:李继红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作出部署安排。针对当前学校、学生和校车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大检查具体方案,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中旬)。

    学校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自上而下带头自查自纠,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纳入“一单四制”形成闭环管理。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加强部门协同,集中攻坚解决。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中旬至二十大召开前后)。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学校要组织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对不放心的薄弱部位和环节重点关注,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10月上旬要对整个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推进成果巩固提升。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率先垂范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其他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领域与岗位职责,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分管领域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成效。

    各责任部门要通过大检查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两个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整治隐患。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依标准全面深入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开展严督细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责任部门请于每月13日前简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0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发送至保卫处综合治理科马骥处,联系电话:18874748307(微信)。

    湖南中医药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