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落实上级校园交通安全整治的相关规定,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含浦校区校园内将全面限制电动车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范围
本次通知限行区域适用于含浦校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第三方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外来人员;限行电动车类型包括电动双轮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及各类电动重力平衡车等(特殊紧急情况、安保巡逻用车及公务用车除外)。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期:2024年12月5日-2025年3月1日,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公告栏进行广泛宣传;校工会、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牵头召开班会,做好师生员工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
2.限行过渡期: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1日,各部门、单位、学院要负责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车的自行清理工作。
3.集中清理期:2025年6月1日-2025年7月1日,对校内未自行处理的电动车,由保卫部和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统一清理工作。
4.提供替代交通工具:为减少限行措施对师生出行的影响,学校计划在含浦校区引进共享自行车和校园巴士,方便师生出行。
三、要求
1.各部门、单位、学院要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引导,执行管理到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妥善做好限制电动车在校园内通行工作。
2.保卫部要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加大巡逻力度,对违规行驶和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查处。
3.鼓励师生采用步行、骑行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共同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部、武装部
学生工作部
校工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