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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含浦校区交通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以良好的校容校貌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现场考评,现将进一步加强含浦校区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的管理

    1、驶入校园内的机动车,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况正常、安全性能良好,遵守各项交通标识,安全文明驾驶。

    2、机动车沿路按交通标识标线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弯道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校园内禁止鸣喇叭。

    3、在教学楼周边道路行驶的车辆,遇学生上、下课人流密集时,应就近靠边停车,待学生通过后再驶离。

    4、所有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停放。不得在禁停指示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5、严禁长期占用校园机动车位。保卫部定期对停放在校园内过夜的车辆进行统计核实,对连续2天及以上停在校区的车辆,将车牌号在全校进行通报;对长期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将进行锁车或拖离现场,所产生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车主承担。

    二、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的管理

    1、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须低速推行通过哨卡,服从门卫和安保人员管理,严禁超速和闯门,不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的非机动车禁止入校。

    2、驾驶和乘坐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搭载成人。

    3、在校园内行驶的非机动车,须车况正常、安全性能良好,遵守各项交通标识,安全文明骑行。行驶时速不超过20公里,沿路靠右行驶,主动礼让行人,转弯时要提前减速,观察周边情况安全通过。

    4、非机动车须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或指定地点,严禁乱停放,严禁占道阻碍交通。保卫部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未上锁、长期不使用的无主车辆,定期予以清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预防交通事故,积极引导师生在校园以步行替代乘坐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2、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