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66号)精神,结合冬季天气寒冷,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特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离校返家,所有进出校门或各楼栋人员应出示证件,配合安保人员检查登记。
二、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前期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再次自行组织排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要在放假前对自己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做到专人负责,账物相符,安全措施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切实做到所管区域断水、断电、断气,关窗、锁门并加贴封条。
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扎实做好应急处置
1、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由保卫部具体负责督促安保公司加强两个校区的门卫管理。含浦校区南门封闭车行道,人行通道仅对确有通行必要的师生员工开放,东门实施人车管控通行。东塘校区人员、车辆由西门出入;西南门车辆限时单向通行(08:30-12:30),行人限时双向通行(07:00-19:00);大学与附属医院闸口车辆通行规则不变;东南门(食堂西侧)关闭。严格落实凭证出入校园制度,对进校人员及车辆做到逢进必查、逢人必查、逢车必查,所有人员及车辆必须配合安保人员登记检查后方可通行。督促安保人员加强校区值班巡查,及时处理假期中校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严格楼栋值班管理。各类值班守栋人员要认真履职,对因特殊情况进出楼栋的人员要核实身份,做好登记。每天必须对自己所辖值班范围的防火、防盗工作全面检查三次以上,并按时将每天的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日志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3、严格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艺术学院要加强对体育场馆的管理。
4、严格校区门店、经营服务场所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门店和经营场所的人员、水、电、气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负其责,落实安全责任。
5、严格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寒假春节期间在校内施工、维修、保洁及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做好相关人员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的管理规定。进校施工维修队伍要提前报告备案。
6、严格重点关注学生的管理。各学院要督促、落实寒假春节期间学生的离校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出行安全。对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离校的学生,要严格落实院长负责制、带教老师负责制,逐一登记,各学院要与学生、学生家长、带教老师签订有关承诺书或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报保卫部备案。学生工作部、各学生科对重点关注学生的离校、返校情况,要跟踪管理、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及时掌握离校、返校情况;要做好不能离校回家的同学的保障工作,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7、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摸清找准本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抓住关键要害,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管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各单位放假前,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各种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及防电信诈骗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自觉遵纪守法。教育师生不得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和传销,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被扒被骗,不得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3、切实保障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严格按要求上报应急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湘阴校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由中盛公司协调湘杏学院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制定寒假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各单位请在2024年1月19日16时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留守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报保卫部,纸质文档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含浦校区报至保卫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bwbbgs@hnucm.edu.cn,联系人:余王婷,联系电话:13687380881;东塘校区报至东塘保卫科,电子文档发至bwbdtbwk@hnucm.edu.cn,联系人:何志高,联系电话:18973105475。
保卫部值班电话:88458110(校园治安消防指挥中心)
88458083(东大门)
85381032 (东塘保卫科)
附件: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留校人员审批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武装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