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通知

    日期:2022年10月07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我处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于2022年6月19日学校保卫处已下发《关于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通知》,但是至今还有职工和学生在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在国庆前大检查时仍发现有电动车违规充电,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学院、服务机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