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的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容
涉校矛盾纠纷: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师生、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及利益诉讼重点群体情况。
校园安防体系:重点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情况,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是否到位,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校园欺凌、暴力等问题。
突发事件应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是否有可操作性。
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医院、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电动车是否违规充电等。
食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货渠道、原料贮存、采购配送食材质量、食堂场所环境、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和设施设备消毒情况等。
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医院及校园内交通标识是否清晰,交通秩序是否良好,车辆驾驶和停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现象。
校舍安全:重点排查危旧房屋、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学生宿舍内是否有管制刀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的承重结构、排水系统、电气线路等是否安全可靠。
实验室安全:重点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实验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用水用电安全:重点检查医院及校园内用水用电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和私拉乱接电线现象,高压配电房等关键部位是否得到妥善管理。
心理健康: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是否存在心理问题和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网络安全: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排查网络安全隐患,防范涉校舆情及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二、工作步骤
自查阶段(11月22日-11月24日):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阶段(11月25日-11月底):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做好安全风险台账,整改完毕后,要对台账上的问题进行销号。
督查阶段(12月上旬):学校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要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排查整治重点,要有可操作性,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广泛发动:要广泛发动本单位的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校园安全、人人参与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问责: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记录台账,整改完毕的,要及时销号;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玩忽职守、随意糊弄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及时上报:请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需将安全隐患检查结果记录并附上整改建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前打包发送至保卫部综合治理科,联系人:马骥,电话:18874748307。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