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4月1日-4月3日
二、排查范围
根据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对照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开展自查。
三、排查内容
各单位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一)消防安全自查
1.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杂物。
2.查看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
3.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4.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二)用电安全自查
1.检查线路是否老化、电线有裸露现象。
2.查看配电箱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3.排查插座、开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设施设备自查
1.检查门窗、护栏等设施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脱落风险。
2.查看吊顶、悬挂物等是否存在脱落风险。
3.排查实验设备、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4.检查高空坠物风险点。
(四)日常管理自查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2.查看安全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整。
3.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组织专人对所属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等重点环节,确保不走过场、不留盲区。
(三)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临时管控措施并报保卫部备案。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需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于4月3日17:00前将台账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保卫部综合治理科(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8874748307)
2.学校保卫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清明节后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