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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责任单位、部门、学院:

    根据“湘学安委办〔2023〕11号”、“湘安办明电〔2023〕13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务必于4月26日、27日,利用两天时间,对学校含浦、东塘两个校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应当遵循“即行即改”原则,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在4月27日下午5:00前报学校保卫部。

    学校将分6个督查检查组,在4月28日对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再次检查督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督查学校档案室安全隐患。

    二、保卫部、武装部

    1.负责督查学校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通道、各重点场所用火安全隐患。

    2.负责督查校内交通安全隐患。

    三、后勤处

    1.负责督查学校各场所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2.负责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库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

    3.负责督查学校各重点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4.负责督查校车安全隐患。

    5.负责督查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四、学生工作部

    1.负责督查各学院开展的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负责督查各学院开展的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

    五、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督查各学院开展的本单位危化品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六、基建处

    1.负责督查校内动火动焊等高风险作业安全隐患。

    2.负责督查学校建筑、工地安全隐患。

    各单位检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5:00前报送至保卫部。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