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的通知》湘学安委办〔2023〕2号”相关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压实教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宣传进学校和全员安全培训要求,确保我校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为2023年平安校园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培训要求
(一)要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活动,提出要求,要亲自授课。授课可采用现场会等方式进行,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形式,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与安全教育工作培训,让师生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开学第一课”活动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各单位学习情况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汇总至保卫处综合治理科马骥处(电话18874748307,微信同)
(三)视频学习资料请自行搜索。
(四)法律法规学习参考资料见附件(附后)。
二、学习培训内容
(一)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包含临聘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警片》、《警报》和《阳光护蕾》,将校园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了解违法违规引发事故给学校、家庭、学生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师生员工积极主动查找身边隐患,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二)必学内容的有:《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消防法》。
(三)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性学习的内容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实验室规定与危化品管理规定。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办公室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部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