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优化环境,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南中医药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动车安全管理
1、出入校园内的机动车,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况正常、安全性能良好,遵守各项交通标识要求,要求安全文明驾驶。
2、机动车进入校园,沿路靠右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弯道行车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校园内禁止鸣喇叭。
3、所有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停放。不得在禁停指示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道路交通。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按照现场指挥停放。
4、对校内违规停放的机动车,保卫处有权实施张贴违规通知单、锁车、强制牵引、校内曝光、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处罚。
5、本校职工及外来人员车辆不得长期占用校内停车场地,对无故长期占用停车场地的车辆,将采取强制牵引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后果由车主自行负责。
二、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
1、校园内行驶的非机动车,须车况正常、安全性能良好,遵守各项交通标识规定,安全文明骑行。
2、符合国家标准且经学校许可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方可进入校园,驾驶和乘坐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骑行人员必须低速推行通过哨卡,服从门卫和安保人员管理,严禁超速和闯门。
4、在校园内行驶的非机动车,沿路靠右行驶,主动礼让行人,行驶时速不超过 20 公里,转弯时要提前减速,观察周边情况安全通过。
5、在一段时期内需要经常在校园骑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人员,统一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非机动车校园临时通行证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保卫处备案,由车辆所有人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非机动车辆校园临时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严禁转借或涂改,到期回收。持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的车辆,如在校园内有严重超速、违停及其它违规现象,保卫处直接收回通行证并禁止相关车辆进入校园。
6、非机动车须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或指定地点,严禁乱停放,严禁占道阻碍交通。保卫处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未上锁、长期不使用的无主车辆,定期予以清理。
三、严格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治理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师生遵守校园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督促师生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长期停放在校园不使用的机动车自行开离处理。(附:含浦校区长期停放车辆统计)
2、严格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各学院对学生公寓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棚、停车场进行清理,督促教育学生将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场地,摆放整齐。对乱停乱放,废弃、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学校将于2022年11月10日进行集中处理。
3、严格规范车辆出入校门管理。各单位督促有需要在校园骑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及时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从2022年11月10日起,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凭《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非机动车校园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附件2:违规停放含浦校区无联系方式车辆统计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