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2020年寒假、春节将至,为确保学校假期安全稳定,针对假期天气寒冷,时间长,周边环境复杂,校区保卫力量弱等特点,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一、职责与任务
(一)保卫处职责
负责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排保卫干部在校区内24小时昼夜值班;负责查岗、巡视,处理假期中校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负责向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保安人员做好校区内的门卫值班、治安消防监控值班和校区内的日查夜巡工作。
(二)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责
1、按照校院二级管理划分的区域,负责安排和管理好本单位的值班人员。有守栋任务的单位要与值班守栋的人员签订好《安全责任协议书》,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职责教育。对擅自离岗者,各责任单位要对其进行处理并及时安排好补岗的人员。
2、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各学院在寒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离校,如有因购买车票困难等原因不能及时离校或因个人原因而提前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逐一登记,认真填写好《2020年春节、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登记表》并与学生签订有关承诺书或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统一安排住宿,并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安排水电和保卫处备案。
3、加强对重点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对重点学生的离校、返校情况,跟踪管理、建立台帐、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并核实离校、返校情况。
二、具体分工
1、校办负责督促学校接待中心做好假期中的安全工作。
2、各学院负责按级审批和安排本学院留校学生的住宿和管理工作,同时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安排水电,报保卫处备案。
3、体育艺术学院负责安排和管理好体育馆的值班守栋人员,加强对体育场馆等活动场所假期中的管理。
4、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安排和管理实验楼、后勤楼及二办公楼(含大学生活动中心,物业公司已承包)的值班守栋人员;负责假期中校内其他维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假期中学校批准运行班车的正常运转;负责校区内各级、各类值班室和经学校批准同意供水供电部分区域的水电供应和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
5、校医院安排好医疗值班人员,做好假期的医疗保障工作。
6、基建处负责安排和管理好基建处楼栋的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假期中校内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7、东塘校区各楼栋的值班守栋人员,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安排和管理,各单位负责做好所使用楼栋的人员管理和安全工作。
三、要求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各种事故发生的预防工作。要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大家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不得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和传销,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被扒被骗。
2、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放假前对自己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并加贴封条,假期中如有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区各楼栋的,应在值班室登记,经值班人员允许后方可出入,并负责做好工作场地的安全工作。
3、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务必做到专人负责,帐物相符,安全措施到位,确保绝对安全。
4、寒假期间,进入校区的各类外来人员、车辆,要严格遵守校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学校接待中心的人员要加强对入住中心人员车辆的管理,车辆出校门要有接待中心的出门条。
5、假期中各类值班守栋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自身发生问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必须及时报告和有人代班。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在校区内过夜;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
6、每一位值班员要认真履职,每天必须对自己所辖值班范围的防火、防盗工作全面检查3次以上,并按时将每天的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日志上,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特别强调:请各单位通知假期中需要在科研楼、实验楼做实验的老师和学生,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并严禁在科研楼、实验楼内留宿。每天晚上10点以后,守栋人员要对所管楼栋进行清查,关灯锁门,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四、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校院二级管理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对假期中不能认真履职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坚决做到“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责必究”。
1、对于在校园公共区域和交由保安公司值守的楼栋,发生被盗或公私财物损坏的,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严格追究保安公司的相关责任。
2、按校(院)二级管理由各单位值守的责任区域,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如在责任区域内发生被盗或公共财物损坏的,要视情按损失财物的10-50%追究守栋人员和责任单位的经济责任。同时,按《湖南中医药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评分细则》进行扣分,并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评。
3、保卫处将在假期中不定时地对各单位楼栋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会在开学后报校园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为年底综合治理考评的依据。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严格按要求上报应急信息。
各单位请在1月3日下午16点前,将本单位假期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假期值班守栋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报保卫处办公室,以便工作联系和掌握,(电子文档发至408958426@qq.com)。
保卫处值班电话:88458110(校园治安消防指挥中心)
88458083(东大门)
88458014(治安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19年12月20日